《方案》提出,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剩余用量,各公立医疗机构仍可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方案》明确,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不同形式确定的集中采购品种,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有效防止不顾质量的唯低价中标,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在此前提下,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生产企业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经营企业配送集中采购品种,并按照购销合同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出现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要相应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方案》强调,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中新网1月17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今天表示,近期一些国家散布所谓的中国科技产品威胁、存在安全风险的论调,是对中国企业和产品捕风捉影、毫无根据的无端指责。中国希望通过正常的国际贸易,让科技发展的成果全球共享,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的福祉。
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最近一些国家,包括西方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拒绝或者限制购买中国高科技商品的措施,这会不会影响到中国的高科技国际贸易?为了替代失去的国外市场部分,中国公司是否会找到一些新的国际发展平台?商务部对于中国经贸合作伙伴的限制举措如何评价?
高峰表示,最近一段时期,一些国家散布所谓的中国科技产品威胁、存在安全风险的论调,这是对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捕风捉影、毫无根据的无端职责。
高峰强调,中国科技的创新和发展,不是对世界的威胁。中国希望通过正常的国际贸易,让科技发展的成果全球共享,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的福祉。这也是各国人民应该享有的权利。
高峰称,中国会继续支持中国企业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开展国际合作,推动科技进步和贸易发展。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也应该有自信,以开放的姿态欢迎包括中国产品在内的各国先进科技产品,为本国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